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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疯狂司机”驾车拖行辅警近400米 还涉其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时间:2026-09-29 来源: 阅读:次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郭丽娟)近日,云南省宁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疯狂司机”周某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一案,周某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公平的法律和大量的证据面前,他表示认罪伏法。

  2018年1月13日‪22时许,宁洱县森林公安局值班室接到群众匿名电话报称:“现在有三、四辆四缸车从政和村硝水组拉木头出来,你们去查一下。”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长黄维带领备勤民警吴劲铭和辅警王进国、段春林驾驶执法执勤车前往查处。当车行至距宁洱镇政和村斑竹山组300米处,发现一辆运输木材的无牌农用车,经口头询问驾驶员,该车木材无林木采伐手续,驾驶员涉嫌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在王进国押解犯罪嫌疑人车辆至森林公安机关登记保存过程中,遭受犯罪嫌疑人周某平非法抵抗。经查看王进国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拍摄影像,驾驶员周某平将无牌农用车熄火停靠并佯装车辆故障,诱骗王进国下车帮助修理。修理结束后,驾驶员趁其不备发动车辆准备逃窜,王进国口头示意停车,但驾驶员仍未理睬。王进国跳上副驾驶一侧,由于车门被反锁,他站在副驾驶侧踏板上抓住倒车镜,多次口头警告驾驶员停车配合工作,但其不但不予理睬停车指令,还用车内的撬棍猛戳驾驶室外的王进国。他被周某平驾车拖行了近400米,最终坠落在路边。‬

  ‪周某平的疯狂行为,致使王进国左侧胫腓骨骨折、左侧髋臼骨折、多发头面部外伤、多发牙缺失、颅脑损伤,造成其身体二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的伤害后果。‬

  事件发生后,宁洱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向宁洱县公安局报了案,在案发7小时后,犯罪嫌疑人周某平被公安机关抓获。与此同时,一场积极救治受伤辅警的“接力赛”正在有效展开。鉴于王进国伤情严重,宁洱县森林公安局在医院的建议下,连夜将他送至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救治。2018年1月17日早上,王进国因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但他是AB型RH阴性的血型(俗称“熊猫血”),而此类血型在云南省各级血库当中没有用血储备。为此,一则在微信圈中寻找“熊猫血”救助受伤辅警王进国的信息被大量转发。‪1月17日中午‬,两位热心的稀有血型志愿者收到用血需求后,赶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分别捐出AB型RH阴性血液300毫升、400毫升,王进国手术用血得到相应保障。经过医院历时4个多月的治疗,他于2018年5月4日康复出院。

  2018年1月14日,周某平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宁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28日‬,宁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周某平,‪3月28日‬,宁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某平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