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黑幼儿园内两次骨折 共计获赔1.6万余元
时间:2026-08-24 来源: 阅读:次
3岁的小鑫(化名)先后在两家无资质幼儿园内不慎摔伤导致骨折,第一次他获赔1万元,第二次因园长拒赔而起诉。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判决幼儿园园长赔偿小鑫6000余元。
去年3月,小鑫在通州区马驹桥镇一家无资质幼儿园玩耍中不慎摔伤,导致左手尺骨骨折,后获赔1万元。
去年8月,小鑫尺骨骨折愈合后转到马驹桥镇秦某开设的另一家无资质双语幼儿园学习,但刚满一个月,他在玩滑梯时又不慎摔伤,导致右手掌骨骨折。
小鑫的父母称,这次幼儿园园长只支付了少量医疗费,故起诉索赔3万元。
该园园长秦某辩称,小鑫体质较弱,比较调皮,老师指导小朋友玩木马时,小鑫独自去玩滑梯导致受伤,其最多赔偿2000元。
经法院核实,除去秦某已经赔偿的部分,小鑫的其他损失为6000余元,故判决由秦某赔偿。(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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